三亚古琴租赁:日租50元,10天起租;月租300元,三个月起租。
古琴租赁协议
甲方(出租方):
乙方(承租方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,为明确出租方(甲方)与承租方(乙方)权利义务关系。经双方协商一致,订立本协议。
第一条 租赁期限
乙方承租甲方古琴 张,租期 天(月),日租50元/天,10天起租;月租300元/月,三个月起租;年租1500元/年。租琴时间以租琴之日起计算,租琴费用为: 元。
第二条 租金、押金、运输搬运费用及交付期限
承租方需缴纳古琴押金 元,待承租方交还古琴时,从押金中扣除租琴费用后返还剩余押金,古琴为自取自还,需要甲方送琴取琴需另收200作为运输搬运费用(只送琴或只取琴则另收100元作为运输搬运费用)。若另租配套琴桌琴椅需另外加收100元。
第三条 甲方责任
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好的古琴。若乙方不会调音,甲方可协助乙方调音或帮助乙方调音(在甲方指定的地址)。
第四条 乙方责任
乙方需爱护好甲方提供的古琴及相关的配套设备。如有损伤照价赔偿(正常使用的磨损除外)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超过租期乙方需电话通知续租,日租超过租期10天而乙方不电话通知续租,月租超过租期一个月而乙方不电话通知续租,年租超过租期三个月而乙方不电话通知续租,视作乙方(承租方)购琴处理,不退承租方缴纳的押金。
第六条 纠纷解决
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可向三亚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七条 补充条款
若承租方认为古琴质量、音色不错,愿意购买此琴,可用押金直接购买古琴,无需支付租琴费用。
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持一份,签字后生效。
未经事宜按相关法规执行。
甲方(出租方): 乙方(承租方):
地址: 地址(可不写)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PDF文件下载:点击下载